IAF国际认可论坛

一、 名称:
中文:国际认可论坛。
英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
二、 成立时间及过程:
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和美国注册机构认可委员会(RAB)联合发起,IAF于1993年8月筹备,1994年1月正式开展工作,1995年6月正式签署国际认可论坛谅解备忘录(IAF/MOU)。
三、宗旨:
实现对被认可证书的普遍接受,建立并保持对各互认成员国认可制度的信任,确保认可准则实施的一致性,最终实现一次认可,全球承认。
四、 性质及总部地址:
IAF为非政府组织,常设秘书处于澳大利亚。
五、规模
国际认可论坛由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两种组成。正式成员有39个:由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50个认可机构组织,他们分别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捷克、丹麦、迪拜、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希腊、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意大利、日本、朝鲜、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挪威、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中国台北、泰国、突尼斯、英国、美国。非正式成员有14个:国际独立认证机构(IIOC)、质量体系评定与注册国际网络(IQ-NET)、英国认证机构协会(ABCB)、美洲认证机构独立协会(IAAR)、美国燃器具制造商协会(GAMA)等。目前,有36家机构签署了MLA。
六、 组织机构及其下设机构:
国际认可论坛的最高机构是全体大会,全体大会由主席、秘书和各成员机构的代表组成。具体工作由执委会指导下的各委员会及工作组负责。
七、 组织的工作语言、主要活动:
工作语言:英语。
主要活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人员认证和认可。
八、 现任组织官员:
主席:Mr. Takashi Ohtsnbo(日本)
副主席: Mr. Thomas Facklam(德国)
九、 我国加入IAF的情况:
我国自1994年1月起派员参加国际认可论坛的历次会议,1996年6月CNACR签署了IAF/MOU, 1998年CNAB签署了IAF/MOU, 1998年1月CNACR签署了MLA, 1999年CNAB签署了MLA。
十、 我国向IAF交纳会费的情况:
2000年CNAB向IAF交纳组织费5549美元;2000年CNACR交纳6930美元;2003年8621美元;2004年7936美元;2005年8582美元;2006年11567美元。
十一、我国在组织中的任职情况: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主任肖建华任IAF执行委员会成员,IAF多边承认协议管理委员会委员。
十二、台湾、香港、澳门是否有机构为该组织的成员:
台湾(CNAB中国台北)于1998年加入IAF,香港认可委员会HKAS(Hong Kong Accreditation Service)于2000年加入IAF,但目前都不是IAF MLA成员。
十三、组织通讯地址、网址:
Mr. John R Owen, Corporate Secretary IAF
53 Manuka Circle, Cherrybrook, NSW 2126, Australia.
Tel/Fax: +61 2 9481 E-mail: secretary@iaf.nu
Web site: http://www.ia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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