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
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定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计划(满分10分)
1、不按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扣10分;
2、没有制定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计划的扣5分;
3、未按制定的目标和计划实施的扣5分;
4、实施每少一项扣2分;
5、超过三项扣5分。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检查(满分10分)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和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每少一次扣1分;
2、每少三次扣5分;
3、每超过五次扣10分;
4、明显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未作出处理的扣5分;
5、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未作出处理的扣10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完善工作制度(满分10分)
1、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10分;
2、人员不落实的扣5分;
3、没有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10分;
4、制度和规程不完善的扣5分;
5、没有按规定张贴悬挂安全标志、责任牌和通道标识指引的扣5分;标志(标识)不明显或有堵塞现象的扣3分;
6、没有按安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行管理的扣5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学习、检查档案(满分10分)
1、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含会议、学习档案、检查和事故档案等)的扣10分;每缺一项扣3分;
2、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不健全的扣5分;
3、档案记录漏记或少记的一次扣1分;
4、学院安全生产会议(学习)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无故不参加组织的安全培训或考核(试)扣2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满分10分)
1、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的扣10分;
2、没有按照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的扣10分;
3、制度不完善的扣5分;执行不彻底的扣3分。
六、有效的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满分30分)
1、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扣30分;
2、发生一般事故(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扣20分)
3、重伤1人扣15分;轻伤1人扣10分;
4、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大,但影响较大的扣10分;
5、没有制定和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的扣10分。
七、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满分10分)
1、一年内带头(或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足两次的扣10分;
2、年度内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或教育)活动不足两次的扣10分;
3、未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或计划的扣5分;未按时提交的扣2分;
4、没有按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每次扣3分;
5、按要求规定未交自查报告的每次扣2分;迟交或缓交的每次扣1分;6、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及整改不彻底的扣3分。
八、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满分10分)
1、如发生事故,没有及时赶赴现场的扣5分;
2、没有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扣10分;
3、没按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扣10分;
4、没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的扣10分;
5、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扣10分。
附注:每条考核项目扣完分数即止,不计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