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
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
(试行)
目 录
1适用范围
2认证依据
3 认证过程
3.1 认证申请
3.2 审查受理
FSC 的10条通用的准则和森林评价标准
FSC 的10条通用的准则和森林评价标准
原则1:遵守法律及FSC的原则
森林经营应遵守所在国法律及其国家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并遵守FSC所有的原则与标准。
1.1 森林经营应遵守所有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1.2 应缴纳所有合理的法律规定的费用、特许费、税费以及其它费用。
1.3 尊重签约国所有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及《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有关条款。
1.4 应围绕认证目的,由认证机构及参与或受影响的各方对相关法律、法规与FSC原则与标准之间的冲突之处进行逐项评估。
1.5 森林经营区应当避免非法采伐、定居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活动。
1.6 森林经营者应承诺长期遵守FSC原则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