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认证规则 第一部分

ISO/TS16949:2002汽车工业认证方案

 
IATF认可规则
 
ISO/TS16949:2002版本2
 
于2004年5月31日起草
 
本文件源自国际汽车工业行动小组。版权由ANFIA,CCFA/FIEV,SMMT,VDA(见下),克莱斯勒,福特和通用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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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OB(美国)
ANFIA (意大利)
CCFA (法国)
FIEV (法国)
SMMT (英国)
VDA-QMC(德国)
 
IATF包括汽车OEMS 和工业协会。IATF公认认证机构实施审核及发证到组织,这些组织通过IAFT监管办公室被它的成员认可。IATF监管办公室联系认证机构及评估认证机构表现。IATF 确认方案 在ISO/TS 16949:2001中定义, 以下是取得IATF承认的规则,任何问卷问题和制裁阐释由IATF发布。
 
-FAQ(常问问题)是对现存规则或要求的解释。
-SI(认可解释)改变 规则或要求的解释,自身成为不符合项的基础。
 
常提出的问题和制裁阐释列于监管办公室网站以下网址:
www.iaob.org
www.vda-qmc.de
www.anfia.it
www.smmt.co.uk
www.iatf-france.com
 
要求这里指“规则”,关于ISO/TS 16949:2002执行包括认证机构承认标准,认证机构审核过程,认证机构审核员资格和证书。这些要求对由IATF承认的关于ISO/TS16949:2002认证的认证机构具有约束力。认证机构对申请涉及的有关规则不确定时,应当咨询它们的IATF监管办公室。
这些规则受制于定期评审,在IATF与其股东磋商基础上,规则可被修改。
文件所含附件,作为规范,是要求的一部分,并不仅仅作为信息。
注:本文件内:
使用术语“认证”与“注册”是同义
为了和ISO 9001:2000保持一致,使用术语“组织”代替“供应商”。
 
1 认证机构
1.1 认证机构应被国家认可机构认可从事ISO 9001:2000认证活动。而取得IATF认可的申请过程由IATF监管办公室控制,不包括在这些认可规则中。
认证机构应按照ISO 9001: 2000认可范围实施ISO/TS 16949:2002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在运作程序中应包括对其运作流程、先后顺序和相互作用的描述。应用过程模式执行内审。
认证机构组织中任一部门违背规则,将进行再次公认,也可导致取消IATF认证资格。
 
1.2 认证机构多个办公室涉及ISO/TS 16949:2002认证程序,以下条件必须满足。
-认证机构运用通用质量管理体系,各地方办公室也运用同样程序。
-指定一个办公室和IATF联系,得到IATF许可,作为认证机构的指定办公室并签订认证合同。指定办公室只作为IATF和认证机构的枢纽,负责控制和ISO/TS 16949:2002认证相关的活动。
1.3 认证机构需符合ISO/IEC指南62: 1996, “认证机构进行评审和质量体系认证的总要求”,这些规则,适用于特殊情况,不受顾客和供应商抱怨限制。
1.4 认证机构关于顾客和供应投诉的程序,应包含一个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流程(包括原因分析和系统的纠正措施)和投诉处理记录。
1.5 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其己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咨询及审核员培训的认证机构,至少在二年内不能作为与认证企业签订认证合同。
 
限制包括属于同一总公司或附属公司的认证公司,否则审核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将受到质疑,因为两者之间存在咨询关系。
注:咨询指提供培训,文件开发,或协助其组织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面向公众的培训,不专对某个组织,在公共场地举行的培训不列在咨询范围内。
1.6 认证机构可在第一阶段审核前执行“预审/预评估”。(“第一阶段”指在企业现场在没有推荐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审核准备评估)。
为了实施预审,认证机构将推荐一名企业同意的审核员。
 
以下规则应当考虑:
-预审不是初审的一部分
-预审在参观场地期间实施
-预审持续时间不超过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的80%(见附件3 )
-预审的审核员不能作为初审审核小组成员
-用在预审的时间并不能减少审核人日要求(见附件3)
-在同一公司任意现场有一次以上的预审,将被认为是咨询。
1.7 认证范围应包括符合ISO/TS 16949:2002能力的所有生产,(参见条款3.16)提供给签属TS16949的供应商。
认证范围可包含组织决定,符合ISO/TS 16949:2002能力的生产(参见条款3。16)无签属TS16949的客户。
1.8 认证机构至少有一个成员负责认证决定,对认证机构所作的ISO/TS 16949:2002认证决定,实施否决权。为了参与认证决定,这个人将不参与审核。
有否决权的成员要通过IATF监管办公室认同并签定合同。
1.9 认证机构应有一个内部的目击审核流程,在有权赞成或反对他们的审核员。
此过程得到IATF监管办公室认同。
1.1.0与ISO/TS 16949:2002签约的认证机构,在初审或复审中,证书颁发一周内及监督审核结束2周内,其必要信息输入IATF数据库。或监督审核完成后两周内。信息整理为特殊格式,英文。
1.1.1 记录
认证机构保存以下记录:

  1. 有时间显示及指派审核员的审核计划的副本
  2. 审核员资格记录(全职和外包)
  3. 组织引用文件,包括审核天数和审核费。
  4. 准备就绪的评审报告,包括组织过程提出的ISO/TS 16949:2002要求的证据。
  5. 审核计划(议程)演示过程方法,涵盖顾客特殊要求
  6. 最终审核报告,包括主任审核员向其认证的推荐。
  7. 审核发现项的副本, 监督审核报告,后续报告及与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相关的文件。
  8. 由审核组每位成员保存的审核日志。(例,IRCA)
  9. 认证决定复印件。
  10. 证书颁发的复印件
  11. 审核员初步批准(见1.9)和以后表现评估。

以上记录,办公室评审期间,以文本形式或电子文档保存。以上记录和ISO/TS 16949:2002证书相关的文件至少保存三年。
记录应清晰,可识别,易于获取。认证机构建立文件化程序,程序定义了识别控制,保存,保护,回收,保存期限和记录处置。
 
2 审核过程
初审认证审核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就绪的评审(二或三天现场),第二阶段-现场审核(见附件1)
第一阶段-准备就绪的评审:见ISO/IECDIS17021附件A, 不含A.3 章节.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见ISO/IECDIS17021附件B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人日要求显示在附件3中。认证机构运用由IATF监管办公室提供的审核人日计算软件程序。
2.1 认证过程按照附件1(合并了ISO/IECDIS17021要求)遵守ISO/TS 16949:2002要求。
注1:排出项,见ISO/TS 16949:2002条款1.2
注2:对OEM车辆组装,“合同评审”和“合同”通过内部文件化的市场需求,例如车品牌,混合和体积,体现出来。
2.2ISO/TS 16949:2002 第三方认证选取的任一“现场”,其能力符合ISO/TS 16949:2002要求。(见附件1 )集团审核计划中所有现场必须被审核,多现场不允许抽样审核。
第三方认证符合性依据于满足适用要求的客观证据,包括审核期间的顾客特殊要求。
在第二阶段审核,如识别出的严重不符合项证明其认证将无法进行,审核组长和企??????? 业讨论可做出终止审核决定(见附件1)。如此情况发生,重新审核需从过程开始起进行。
 
2.3 现场或远程支持部门,例如,工程,合同评审,采购,仓库部门需在初审和以后进行的监督审核中包括。审核计划和执行需考虑所有支持部门,彼此间界面被定义和审核。认证机构审核计划对每个场所适用的整个过程进行描述。提出适用过程。对无法满足ISO/TS 16949:2002适用性生产活动的审核企业,审核应集中在满足其适用性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初审,远程支持部门需安排在生产现场前审核。在审核计划中,远程支持部门过程顺序和相互关系需体现。
支持部门应作为支持某个现场时被审核,但不能获得单独的ISO/TS 16949:2002认证。
现场或远程的设计部门,需在连续12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其他远程或支持部门可作为必需审核以支持现场,应在初审(复审)证书有效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审核。远程或支持部门的附加审必须依据现场支持显示情况。
在远程支持部门支持多生产现场的情况下,这些现场被不止一个认证机构审核,组织有两个选择:
-1. 每个认证机构可审核远程支持场所。
-2.一个认证机构接受,另一个公认的认证机构的远程支持场所的审核,在以下规定内:
另一认证机构审核涵盖,完整的产品范围,与过程审核方法相符。
组织需向认证机构提供己被另一家认证机构认证的审核计划,审核报告,审核发现项,纠正措施,确认措施的复印件。这些信息在语言上应与组织和另一审核机构达成一致。
在准备就绪评审期,信息需证实所有远程支持场所和现场己被另一认证机构审核。
认证机构的远程支持场所的监督和复审审核报告复印件,需由组织提供给另一认证机构。
纠正措施确认应由认证机构在远程支持场所实施,所有活动确认文件副本由组织提供给认证机构。
 
2.4认证机构发出确认信,在12个月内适用于以下情况:
a) 增加新现场。
在投入生产12个月后,同一家认证机构对其进行预审核和初审,审核天数最多删减一半。
b)组织证明其通过对顾客需求的ISO/TS 16949:2002认证或依从ISO/TS 16949:2002主动投标。
如果合同12个月没有发出,供应商可以申请另一份确认信。
确认信由认证机构发出,
供应商有能力提供预备评估所需信息,包括内部,外部执行数据,内审和管理评审周期,不含12个月内审和执行数据。
相关现场被审核,客户投诉发现。
2.5 整个质量管理系统至少每三年审核一次。
审核周期以初次认证审核日期为依据。初审和复审或两次复审间的时间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