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启动
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周期为两年,下设质量奖和提名奖。质量奖名额每次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提名奖每次不超过90个。奖项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提高我国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首届中国质量奖颁奖仪式于2013年12月16日在北京航天城举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于质量问题“双归零”的管理方法、海尔集团公司“人单合一双赢”为核心的质量管理模式和在我国推广、普及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荣获殊荣。
根据评选表彰规则,申报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的组织需要满足3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近5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组织运营取得突出成绩。在质量发展方面,建立了以质量为基石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形成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质量水平居行业内领先。在创新发展方面,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发展模式和理念创新,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将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抓手。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诚信经营,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值、利税、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三是组织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先进。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并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
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本着尊重质量创新和尊重质量实践的理念,对个人评选对象明确规定为“一线技术工人”。力求选拔出长期从事基层质量工作实践,具有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为我国产业工艺、技能的改进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为行业质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贡献,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群众中赢得良好赞誉、具有榜样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质量工作者。
据了解,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程序包括自愿申报、推荐提名、审查受理、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答辩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并依次开展。参评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向所在省(区、市)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属检验检疫局申报,也可以向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申报;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申报。申报日期截至7月31日。
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相关参加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