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条件与办理方式
资质含义:取得军工保密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涉及武器装备生产或科研的招投标均需取得本资质;
军工、军队合格供应商的必要条件;
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对应绝密、机密、秘密级任务。
办理方式:
一级保密资格(公有制企业)→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由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和装备发展部组成);
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
申请书→10个工作日受理→30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查(满分500分,450分以上通过)→60个工作日批准。
基本条件:
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
涉密人员及配偶为中国国籍;
固定科研生产办公场所;
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申请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审查认证申请书;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证明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凭合同(复印件);
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