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验厂咨询—最新沃尔玛ES验厂消防安全标准与程序(2014新)

ES验厂–消防安全程序要求
1) 危险液体、易燃化学品和易燃物品必须远离火源或热源(如产生火花的设备,如研磨机、热水器和带煤气引燃器的设备)存放,并且不得存储在设施的屋顶。所有此类有害、易燃或可燃材料应存放在指定存储区域内经批准的容器和/或易燃液体储存柜内。存储这些材料的地方应配备防静电容器和灭火器,并且随时可用。存放在指定区域外的所有液体或材料的数量应限制为一轮班次所需用量或最多八小时用量。仅受过正确处理培训并获得授权的工作人员获准处理这些材料.
2) 设施应拥有记录在案的电气维护计划。维护计划应至少包括建筑电气系统的例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损坏电线、导管松脱、不当安装和过载/损坏电路。设施应确保临时接线未永久使用,并且多接口转换或“防电涌保护插座”未相互连接。此外,建议设施每年都对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配电板、接线和设备)进行www.isocsr.com红外线扫描检查,以发现和消除任何潜在火源。
3) 设施必须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指定现有委员会担负此项责任。该委员会必须由员工、管理层和高危险区域代表组成,以讨论并解决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和改善设施消防安全(包括宿舍和食堂),并且所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都必须记录在案。
4) 任何设施内都严禁随处吸烟。仅允许在配备适当消防和通风设备的特别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5) 育婴所/托儿所必须设立在底层或单独的非工业设施内。
6) 设施和建筑必须进行常规检验,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并由受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检验,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符合所有上述消防安全标准。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消防安全标准,设施和建筑必须每天进行检验,直到设施符合列载的所有标准。检验记录必须保存,以供审计使用。

ES验厂–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1) 设施必须配备实用、易于取得和保养得当的灭火设备,这些设备足以应付企业的安全危险,并且必须至少包括灭火器。灭火器材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且检查必须记录在案。
2) 所有紧急出口门(即设有出口标志的任何门)必须保持未上锁、畅通无阻且可使用状态。紧急出口门必须从被占用方打开,并转向出口方向,必须配备门推手或单动式操作(即拉杆),最小用力(室内门不得超过 5 磅(22 N),户外门不得超过 50 磅(222 N)),不得配备需要特殊钥匙或技术来打开的硬件。
3) 一般来说,窗户不应被视为紧急出口,而在法律允许窗户被用作紧急出口的司法管辖区,仅当达到或超过这些标准的要求时,这些窗户才可被视为紧急出口。对于法律允许并希望有更多出口以超过紧急出口规定数量的设施,装有铁条的窗户应该拥有内部紧急打开机构,容易识别和在疏散路线图上清楚标注,以作为每层员工的消防应急救援www.isocsr.com的有效替代路径。
4) 设施必须确保消防部门车辆易于进出,并且设施内其他消防器材易于取用。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消防部门车辆能够通过公路或畅通无阻的道路进入,消防队员容易找到水源、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截止阀。
5) 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听觉和视觉通知,启动疏散,并在整座建筑的所有区域和楼层统一运行。通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警报器和闪光灯。高噪声区域(90 dB 或更高)也应配置带信号灯/闪光灯的警报器。设施必须装配备用电源,以便在发生电力故障时为火灾报警系统供电。
6) 国家特定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和消火栓
i. 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 :设施必须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
ii. 所有其他国家 :设施必须遵守有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法律规定。
7) 每季度必须安排内部员工检验,每年必须聘请独立的防火检验公司检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检验记录必须保存,以供审计使用。
8) 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充足,以便在发生火灾紧急情况下正常使用。如果设施配有蓄水箱或蓄水池,应当验证其容量(体积)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蓄满水。
9) 灭火设备必须时刻保持整洁且畅通无阻。

ES验厂–消防安全培训要求
1) 特定国家和设备 – 疏散演习
i. 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设施必须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疏散演习,并由独立第三方监督演习,如消防部门。疏散演习可与每年的应急培训一并完成。
ii.其他国家装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的设施必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疏散演习。疏散演习可与每年的应急培训一并完成。这些疏散演习不需要外部监督。
iii. 其他国家未装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的设施必须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疏散演习。疏散演习可与每年的应急培训一并完成。这些疏散演习不需要外部监督。
2) 所有设施都应妥善保存疏散演习文件记录,其中至少应包括演习日期、参加人数(及其名字,如果可能)和疏散花费的时间,以便确认人员疏散及时且有效。
3) 拥有多个设施或企业的建筑必须确保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联合应急演练,以使员工知道和了解演练程序,进而认为这是惯例。
4) 设施必须每隔六个月为所有人员提供,或者更频繁提供(如果法律规定)设施应急行动计划培训并进行详细记录。此项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发生火灾后的正确疏散程序和正确应对方法。此外,供应商应www.isocsr.com确保员工入职培训流程包括应急行动计划培训。
5) 设施必须为每一楼层、建筑和轮班配备应急响应人员(众人皆知、训练有素和当前在职),以负责在发生火灾紧急事件时疏散建筑内的所有人员。至少,应急响应人员应受过相关培训,通知员工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向消防部门或指定的应急响应组织报告火灾等紧急情况,
协助员工疏散,并确认所有员工都已退出建筑。此外,应急响应人员应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被所有员工轻易认出(如特定臂带、标志或制服),并且每班应该有两人。这项要求可以通过消防队完成(如果法律规定),并满足这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