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保密资质申请的条件和申请机构条件
军工保密资质申请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5)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6)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7)法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并且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没有婚姻关系;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军工保密资质申请的机构条件:
(1)涉密人员50人以下的,需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并且配1名兼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2)涉密人员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需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并且设1名专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3)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需要有专门独立机构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编制2-3人